○ 徐念淳, 以刑曹言啓曰, 義禁府啓辭內, 弑父罪人明辰, 旣已承服正刑矣。 其妻子女爲奴婢, 破家瀦澤, 降邑號罷守令等事, 令各該司奉承傳擧行, 何如? 傳曰允事, 命下矣。 罪人明辰妻子女及奴婢有無, 令京兆考出帳籍, 亦爲知委五部及各該道, 使之一一査出修成冊報來後, 永屬公賤之意, 敢啓。 傳曰, 知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