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 尹正鎭, 以左右捕盜廳言啓曰, 本廳啓目判付內, 此事雖不可不一番盤覈, 而端緖旣無疑眩, 頭質又爲脫空, 則更無可問之情, 在囚罪人, 竝卽放送, 所謂告者李萬瑞所告皆歸虛妄, 渠亦以誣人, 無辭自服, 則當用反坐之律, 而如渠蚩蠢, 亦不足責, 自本廳押送該道, 嚴刑三次後, 遠惡島減死爲奴事, 命下矣。 在囚罪人宋相玄·朴正鎭·金貴乭·崔江玉等, 竝卽放送, 告者李萬瑞, 定將校卒, 押送全羅監營之意, 敢啓。 傳曰, 知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