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 宋應龍啓曰, 卽者義禁府都事來言, 時囚無得過三日滯囚, 曾有定式矣。 時囚罪人趙榮麟·羅啓南·申泰運·吳致豊等, 當爲議處, 而判義禁朴晦壽差祭, 次堂例不得擧行云, 何以爲之? 敢稟。 傳曰, 判義禁牌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