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 庚戌九月二十八日辰時, 上御熙政堂。 進講入侍時, 講官金輔根, 參贊官金在根, 侍讀官李寅夔, 假注書姜蘭馨, 記事官玄基濬·趙秉學, 各持小學第五卷, 以次進伏訖。 上曰, 史官分左右。 上誦前受音一遍訖, 上開卷, 諸臣以次開卷, 輔根讀自呂滎公, 止號曰孝婦, 仍解釋章句訖。 上讀新受音七遍訖, 輔根曰, 今日則新受音讀數, 未準十遍, 恐未知如何而然乎。 上曰, 適因困憊而然矣。 上曰, 乃所以求知, 是何義也? 輔根曰, 己自修而人自知之, 故乃爲求知之道也。 在根曰, 不求知而自知, 乃所以求知也。 上曰, 文義以次奏之。 輔根曰, 此兩章無往非嘉言·善行, 別無可以指一仰達者, 而最是不求知三字, 喫緊爲學之要, 凡人之有善而必以求知爲心, 則非眞出於好善, 而反是干譽也。 必以不求知爲心, 然後方有可知之實, 而人必自知矣。 故有曰人不知而不慍, 又曰不見知而無悶, 則是乃不求知之謂也, 異乎人求, 而皆知夫子之聖, 不求聞達, 而亦知武侯之賢, 則此乃所以求知也。 雖有可稱之實, 而若欲求知, 則尙且不可, 況無其實, 而何可徒欲其求知乎? 蓋求之一字, 士君子之所恥也。 從宦者求宦, 赴科者求科, 殖貨者求貨, 此皆有求而爲, 而求之無厭, 則將無所不至, 可不大可戒哉? 以此觀之, 則呂氏家實行, 當爲後人之模範, 而至於聖學修治之方, 亦不爲無助矣。 伏願體念焉。 且以陳孝婦事見之, 年甫十六, 孝烈兼備, 故淮陽守, 以聞於上, 而至於賜金復之, 豈不美哉? 復戶之義, 向已仰達, 而大抵民間, 有戶役者, 率多終身無暇, 而若有忠孝勳烈之卓異者, 則必復其戶除其役, 以示優奬之意矣。 我朝亦有此典, 而或賜米十餘斗, 或旌其門閭, 蓋復戶之義如此矣。 寅夔曰, 講官以呂氏家行, 敷衍奏達, 而滎公之父公著, 在經筵時, 講論語人不知而不慍章, 乃告于英宗曰, 在下而不見知於上者, 固多矣, 而在上者, 亦有未見知於下者。 故古之人君, 政令有所不孚。 人心有所不服, 則必也反身修德, 不以慍怒加之, 大舜之誕敷文德, 文王之皇自敬德是也。 舜從之不求知之言, 實有所受於家庭者, 而公著之因講進規, 若是深切, 伏願此等處, 益加體念焉。 在根曰, 講官·儒臣, 備陳無餘, 臣無容更贅矣。 輔根曰, 凡進學之要, 必在於好問, 伏願句句發問焉。 上曰, 此章則別無疑難可問處矣。 上曰, 其田宅財物, 則無乃紡績織紝之所由成立者乎? 輔根曰, 田宅財物, 似是夫在時所有, 而紡績織紝, 則似是契闊之所資, 且其後賜黃金四十斤, 則是乃十家之産也。 自此家業, 庶可以贍足矣。 上曰, 居喪三年, 是誰之喪? 輔根曰, 是謂終其夫喪矣。 上曰, 旣云三年, 則可知其終制也。 輔根曰, 然矣。 上曰, 其父母云者, 卽孝婦之親父母乎? 輔根曰, 然矣。 上曰, 陳孝婦事, 在於烈女傳乎? 輔根曰, 然矣。 輔根曰, 呂滎公事, 又載上篇, 殿下亦皆領會否? 蓋呂氏卽赫世公卿家也。 呂夷簡·呂公著·呂公弼·呂本中, 皆淸顯於宋朝, 而其家範, 多有可法處矣。 上曰, 呂正獻公著, 卽滎公之父乎? 輔根曰, 然矣。 上曰, 呂正獻之父, 誰也? 輔根曰, 卽夷簡矣。 上曰, 此云幸有老母, 必以幸有爲言, 何也? 輔根曰, 大哉, 問也。 夫人子之心, 必以親在, 爲莫大之喜幸, 則今此戍役在外者, 雖不得居養其老母, 而猶以有老母爲幸者, 卽孝子愛親之心矣。 上曰, 然矣。 上掩卷, 諸臣以次掩卷。 上命史官就座, 仍命退, 諸臣以次退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