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 林肯洙, 以備邊司言啓曰, 頃因湖南年分狀啓, 事目災六百結外, 不足災一萬六千結加劃之意, 覆啓行會矣。 卽見該監司南秉哲狀啓, 則復陳年形災損之狀, 仍請見減災四千三十六結二十七負一束, 更令廟堂稟旨準劃矣。 災形非曰不然, 前劃亦非不優, 今此道臣之復請準劃, 專出於舊災之多摠。 所謂舊災, 卽成川·浦落年久流來者也。 此落彼生, 理勢之所宜有, 則雖不以泥生之還起, 盡充於土落之無形, 而流來幾多年間, 何獨無起墾之多少, 而災結則無減, 有若比年定摠者然哉? 道啓之以此請準, 恐欠覈實之政。 但順天·樂安等邑之酷被水災, 挽近罕有, 其在懷保之義, 合有拔例之道。 更以二千結特許加劃, 以爲究惠之地, 何如? 傳曰, 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