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 有政。 吏批, 判書金洙根, 參判徐憲淳牌招不進, 參議洪永圭進。 以吏批言啓曰, 判書金洙根, 參判徐憲〈淳〉竝牌招不進, 小臣獨政未安, 何以爲之? 敢稟。 傳曰, 只出緊任。 以徐相昆爲應敎, 徐念淳爲刑曹判書, 李宜翼爲參判, 金炳國爲參議, 李鶴秀爲判義禁。 再政。 以申萬休爲執義, 任百秀爲右尹, 閔馨在爲左通禮, 白文振爲典籍, 故直長任淵常贈吏參例兼, 副摠管任百秀〈考〉。 三政。 以蔡元默爲宗簿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