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 再政。 吏批啓曰, 廣州判官今當差出, 而本府以營下劇邑, 物衆地大, 素稱難治, 不可不擇差, 他道有聲績未準朔守令, 竝擬, 何如? 傳曰, 允。 以李九翼爲副應敎, 金炳學爲右參贊, 鄭顯奭爲司僕主簿, 金世鉉爲監役, 金奭均爲廣州判官, 兼直閣單李九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