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 備邊司啓曰, 頃因湖南年分狀啓, 事目災外不足災二萬結加劃矣。 卽見該監司林肯洙狀啓, 則復陳塗抹不足之狀, 仍請見減災六千五百九十九結八十六負八束特許準劃事, 更令廟堂稟旨分付矣。 本道舊災名色, 必有指的其所以然者, 然後今災多少, 可以區別, 而今其新舊竝包, 殆近三萬許結, 而舊災則移動把束不得者, 雖曰因襲, 而因與襲, 非金石不刋之事, 以今災不足, 移除於舊災之僥濫, 則綽有道理, 不患其寡, 此狀請置之, 何如? 傳曰, 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