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 吏曹啓曰, 今此永禧殿第一室·第三室, 御眞移奉泰元殿時, 分司依戊辰年例爲之事, 命下矣。 分承旨分兵曹堂郞, 當爲差出, 而日子只隔, 口傳備擬以入之意, 敢啓。 傳曰, 知道。 分承史依丁酉年例, 當有處分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