〈○〉 吏批, 再政。 以閔泳愚爲刑曹參判, 金鶴洙爲相禮, 朴敦陽爲敦寧判官, 李觀永爲司饔判官, 金致祐·方得元爲監察, 李世卿爲掌樂主簿, 閔泳憲爲典牲主簿, 李承斗·沈寶燮爲禁府都事, 金商㻻爲昭寧園守奉官, 李周承爲監察, 李世愚爲刑曹佐郞, 金容實爲尙瑞別提, 分監役單金萬榮, 崇仁殿參奉加設七單梁正已·李基瑞·趙和壁·金軾錄·李成興·白潤浩·白孝瑞, 已上單付事承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