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 詔曰, 命從一品李乾夏·金聲根·韓圭卨·李鳳儀·金宗漢·金永哲, 正二品趙同熙·趙鍾弼·徐臣輔·李源逸·李愚冕·鄭周永, 從二品盧泳敬·申泰寬·李敬夏·林永相·尹瀗·李喜元·張承遠·金宗根·閔贊鎬·權榮洙·鄭寅學·閔哲勳·金炳吉·姜友馨·金甲圭·李鍾弼·南奎熙·尹祖榮·徐肯淳·李明稙爲宮內府特進官。 命秘書監卿閔丙奭爲宮內府特進官, 從二品閔景植爲秘書監卿, 命奎章閣直學士李容善爲宮內府特進官, 命義陽君李載覺, 從二品沈相璜爲宮內府特進官, 命從二品崔錫敏爲中樞院贊議, 正三品張世基任奎章閣直學士, 主殿院警衛局主事魏洪淳任內藏司主事, 主殿院警衛局主事朴在淳任內藏司主事, 李冕圭·金然光·李善應·金演和命侍從院分主事, 文宜鍊解鎭衛步兵第一大隊特務正校, 陸軍步兵正校金弘均任陸軍武官學校特務正校, 朴慶運任鎭衛步兵第一大隊特務正校, 敎員宋淳瀅任官立京橋普通學校敎員, 鄭芝錫任官立養士洞普通學校敎員, 宋淳瀅兼任官立京橋普通學校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