勅行의 支過 등을 참작하여 海西와 關西에 本道에 있는 管餉 耗租 500石을 더 題給하라고黃海監司와 管餉使에게 行會할 것을 청하는 備邊司의 계
○ 又啓曰, 今三月十六日晝講時, 右副承旨鄭知和所啓, 海西列邑, 官力蕩竭, 民心愁歎, 前頭勅行, 萬無支過之勢。蓋各官, 元無爲勅需預捧於民, 而上司唯以毋用民結, 常加嚴飭, 故山郡各官, 或以火粟所受, 拮据補用, 其他則皆未免貸元穀, 待秋還償, 雖有先後之殊, 其出於民則一也。一邑所貸, 或有多至五六百石, 而亦有未盡還償者云, 官廳所捧零星, 不暇他及, 旣不能空中辦出, 則貸用元穀, 其勢固然, 此外夫馬·鷄魚, 不得不煩民之事, 難一一擧。前日伴送使元斗杓, 目見西路形勢, 有所陳懇, 朝廷以管餉耗租三百石, 題給海西, 而七站主竝官中, 從其分辦之數計給, 則小邑, 則所得不過七八石, 以米計之, 不滿三四石, 此何以補其十分之一乎? 臣竊觀一邑勅需之費, 如茶啖盤捧所入, 不至甚多, 而若求請雜物及枝三之價, 合而計之, 則其大邑, 則幾至六八十石, 小邑, 則四五十石云。雖不能準給此數, 必須以管餉耗米, 量宜加給, 料理措備, 可保前頭無事支待, 而民無難支之患, 當此飢歲, 紓民力, 慰民心, 此是第一急先務也。上曰, 令廟堂議處事, 傳敎矣。各邑接待勅行之需, 自有行規, 非如畿邑全無辦出之比, 不可每自朝廷一一惠救, 而去歲凶荒, 海西爲甚, 伴送使元斗杓, 以西路各邑, 眞末·眞荏, 尤爲竭乏爲啓, 故以管餉耗租題給, 使之貿用, 而海西站數, 不如關西, 故只以三百石題給矣。今見筵臣所啓, 則小邑所得, 不過租七八石云, 果爲太略, 本道所在管餉耗租五百石加題給, 關西雖無加請之擧, 亦當一體施行, 以此意, 黃海監司管餉使處, 竝爲行會, 何如? 答曰, 依啓。
○ 又啓曰, 今三月十六日晝講時, 右副承旨鄭知和所啓, 海西列邑, 官力蕩竭, 民心愁歎, 前頭勅行, 萬無支過之勢。蓋各官, 元無爲勅需預捧於民, 而上司唯以毋用民結, 常加嚴飭, 故山郡各官, 或以火粟所受, 拮据補用, 其他則皆未免貸元穀, 待秋還償, 雖有先後之殊, 其出於民則一也。一邑所貸, 或有多至五六百石, 而亦有未盡還償者云, 官廳所捧零星, 不暇他及, 旣不能空中辦出, 則貸用元穀, 其勢固然, 此外夫馬·鷄魚, 不得不煩民之事, 難一一擧。前日伴送使元斗杓, 目見西路形勢, 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