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승정원일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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기록유산
개 요
범 례
공지 사항
인조 - 고종
16대 인조(1623년~)
17대 효종(1649년~)
18대 현종(1659년~)
19대 숙종(1674년~)
20대 경종(1720년~)
21대 영조(1724년~)
22대 정조(1776년~)
23대 순조(1800년~)
24대 헌종(1834년~)
25대 철종(1849년~)
26대 고종(1863년~)
27대 순종(1907년~)
철종 5년
1854년 (갑인)
1월
2월
3월
4월
5월
6월
7월
윤7월
8월
9월
10월
11월
12월
승정원일기 123책(탈초본 2561책) 철종 5년 11월 21일 병술
1854년 咸豊(淸/文宗) 4년
1일
2일
3일
4일
5일
6일
7일
8일
9일
10일
11일
12일
13일
14일
15일
16일
17일
18일
19일
20일
21일
22일
23일
24일
25일
26일
27일
28일
29일
晴
行都承旨
李裕元
病
。 左承旨
洪淳穆
病
。 右承旨
沈承澤
病
。 左副承旨
李承益
坐直
。 右副承旨
金有淵
緣故出
。 同副承旨
李廷憲
坐直
。 注書。 假注書。 事變假注書。
昌德宮에 머묾. 晝講만 행함
○ 上在
昌德宮
。 只晝講。
○ 上在
昌德宮
。 只晝講。
내일 常參과 經筵의 시행에 대해 묻는 承政院의 啓
○ 政院啓曰, 明日常參·經筵, 取稟。 傳曰, 只晝講。
○ 政院啓曰, 明日常參·經筵, 取稟。 傳曰, 只晝講。
○ 禮曹啓曰, 今年八月, 因
江原道
暗行御史
姜蘭馨
別單, 備邊司覆啓內,
春川
士人
李廷友妻宋氏
,
李廷及妻李氏
, 妯娌之一時下從, 雍容就義, 事旣曠前, 合有褒加綽楔之典, 宜無所靳, 令該曹稟處事, 允下矣。 取考其別單, 則以爲,
李廷友妻宋氏
, 克盡孝養於舅姑, 必有家釀, 以供甘旨, 雖値深夜, 必待就寢後退歸私室。 今年二月, 其夫病沒, 輒斷飮食, 遽欲自盡, 其姑慰之曰, 幸有遺腹, 今方臨朔, 善保一線之血脈, 遂乃恬髮覆面, 時進勺飮, 不踰中壼者, 經數朔如一日。 每於風雨之夕, 露坐竟宵, 其姑挽之, 則曰君子方在淺土, 吾何忍入處房室? 及到分娩, 兒竟未救, 乃於葬夫之前二日, 飮藥奄逝。
廷友之弟廷及
, 病沒於今年四月, 其妻
李氏
繼以殉節。 蓋
李氏
誠孝淑行, 尤絶於
宋氏
。 雖在分門, 不廢定省之節, 手自紡績, 每備舅姑之衣。 其在親父母之喪, 素食及期, 及其夫死之後, 哭泣罕聞, 恐傷父母之心, 而哭則必頓絶。 及過殯殮, 顔色自若, 一日招小婢曰, 吾有滯症, 杏仁爲藥, 須多得以來。 至喫數升, 覆衾而逝。 旁有遺書, 全以不孝自責, 又以從殉爲義, 勉夫弟以孝養兩親, 以慰逝者之魂。 隣里之傳說可證, 營邑之儒狀有據之矣。 妯娌雙烈, 萃在一門, 繡行旣有博採, 籌覆又復請褒, 竝施旋閭之典, 恐合樹風之道焉。 事係恩典, 臣曹不敢擅便, 上裁, 何如? 傳曰, 依回啓施行。
○ 禮曹啓曰, 今年八月, 因
江原道
暗行御史
姜蘭馨
別單, 備邊司覆啓內,
春川
士人
李廷友妻宋氏
,
李廷及妻李氏
, 妯娌之一時下從, 雍容就義, 事旣曠前, 合有褒加綽楔之典, 宜無所靳, 令該曹稟處事, 允下矣。 取考其別單, 則以爲,
李廷友妻宋氏
, 克盡孝養於舅姑...
○ 館學儒生進士
申在協
·
兪致喜
·
申泰容
·
洪廷燮
·
金炳義
·
李師在
·
金炳源
·
李義周
·
安益喜
·
李文炫
·
徐元輔
·
尹載近
·
徐肯輔
·
趙鍾植
·
元在承
·
趙在永
·
鄭能秀
·
李演五
·
趙晉浩
·
崔遇東
·
金彦根
·
南宮英
·
朴齊來
·
李友善
·
朴定夏
·
李致鵬
·
姜義弼
·
金鳳求
·
金圭煥
·
李承洛
·
韓基佑
·
尹錫錄
·
朴基洪
·
李圭炫
·
印在玄
·
全慶會
·
朱寅降
·
金龍徵
·
金東敎
·
金萬玄
·
金基遠
·
姜基和
·
李用九
·
李赫
·
崔齊恒
·
金文均
·
金明覺
·
李隺圭
·
李秉瑀
·
沈宜植
·
金元性
·
申錫孝
·
李棹
·
洪淳性
·
李秉元
·
金獻根
·
洪承弼
·
李寅應
·
白宗陸
·
金淵根
·
崔景濩
·
趙雲龍
·
白鶴洙
·
洪幹燮
·
李搢九
·
申錫龍
·
趙仁夏
·
沈能一
·
黃友秀
·
尹應燮
·
黃芝仁
·
權益善
·
鄭海星
·
金炳龜
·
梁基衡
·
秦應福
·
全昇翁
·
洪淳肯
·
李承緯
·
任懋俊
·
孔有東
·
金玉來
·
朴天浩
·
洪正圭
·
閔泰鎬
·
兪鎭一
·
金民秀
·
徐膺淳
·
南愚一
·
具建喜
·
安在龍
·
尹恒善
·
李斗玄
·
楊耆赫
·
奇恒玄
·
高時鴻
·
愼復玄
·
朴齊默
·
金完秀
等疏曰, 伏以臣等於日前, 以
曺錫雨
刊布其祖
夏望
文集事, 猥有所論列, 而第
夏望
醜正之說, 窮凶絶悖, 言之膽掉, 有不可一一泚筆。 故略擧其駭惋之梗槪矣。 旣已伏奉批旨下者, 諭以刪去其文, 便是毁板, 特以當初不審之失, 薄施
錫雨
罷職之典。 臣等相顧惝怳, 繼以抑鬱, 不能無惑於大聖人包荒之度也。 仍又妄竊思惟, 以爲聖上之於此事, 或有未及洞悉而然, 則臣等不能指陳明白之罪也, 誠慙惶無及, 而若復一於嚴畏, 遽爾沮正
[止]
, 則臣等之一身貽羞, 有不足恤, 惟見棄於公議, 得罪於斯文是懼, 肆敢不避瀆擾, 歷擧始末, 仰于宸嚴之下, 惟聖明裁察焉。 夫
夏望
之爲此文, 專出於爲
尹拯
稱述, 則凡厥阿好溢美之語, 固不足責, 而其以攻斥先正臣
宋時烈
, 爲一大柄𣠽, 極口醜詆, 無復餘地。 雖向來一種凶徒之構捏誣辱, 無所不有, 而未有若是之甚者, 則噫嘻,
夏望
是果何物凶魁耶? 蓋其全篇命意, 目之以僞學閃弄捭闔, 隱映帶說, 謂之有甚於
申
·
韓
·
楊
·
墨
·
老
·
佛
者, 已極危險叵測, 而至其引宋朝
王安石
而爲說, 則張皇臚列, 尤有所萬萬痛心者。 其言曰固結人主, 坐逐元老群賢, 而假
周官
之名, 行
商鞅
之術, 卒之啓夷狄之禍, 其下直以東方之斯會五字, 接續而論斷之, 噫嘻, 痛矣, 是蓋以僞學爲目, 而比之於
安石
誤國之日也。 臣等竊嘗聞先正之立朝本末, 平生樹立, 未知其所誤者, 果何事? 追
孝廟
尊攘之志, 而一生秉執, 專主乎
春秋
, 使左海褊壤, 皆知有倫常名義之重, 承師門嫡傳之統, 而終身鑽仰, 壹遵乎
朱子
, 使委巷疋士, 皆知有蹊徑門路之正。 凡囊封幄對之密勿謨猷, 片簡尺牘之尋常往復, 無非所以明天理淑人心, 而皆可以有辭於天下萬世矣。 是何嘗有一毫近似於
安石
之變亂舊章, 馴致禍階, 而言之若是其無嚴哉? 猗歟, 我
孝廟
之於先正, 其契合之昭融, 禮遇之曠絶, 臣等固無容覼縷, 而
文簡公臣金昌協
, 嘗於賜祭代撰之文, 有九二九五互爲大人之語, 則世之篤論君子, 皆以爲知言。 嗚呼, 是誠千古君臣間何等際會, 而彼乃以固結人主等凶言, 援而爲比, 顯加譏斥, 渠雖急於醜正, 其於語意之挨逼, 胡無一分顧畏也? 噫嘻,
夏望
不惟斯文之亂賊, 卽我
孝廟
之罪人也。 卽此一款, 爲渠罔赦之斷案, 烏得免乎人得以誅之哉? 若夫狐狸之群嘷, 魑魅之晝見, 竟指誰某而言歟? 夫當日爲先正前後訟斥者, 孰非先輩之老成名碩, 而彼乃一筆句斷, 驅之於陰邪不正之科, 言固若是其無倫乎? 且臣等徐更考之,
夏望
之爲此言, 在於甲午
拯
死後三年, 則實維
肅廟
朝丙午以後也。 時則處分大定, 世敎休明, 卽君子道長之日, 而渠乃快快怨懟, 恣爲悖說, 誣一世於陰昏鬼魅之域, 寧不痛哉? 至於千秋衮冕, 不祀
桓魋
之說, 又何凶慘乖盭之甚也? 彼以一段右
拯
之心, 直以爲聖人, 而先正則其所指斥, 有不忍言矣。 然而躋配聖廡, 腏食千秋, 終歸於先正, 而
拯
不與焉。 使
夏望
老而不死, 及見
英廟
朝丙子斯文盛擧, 而其言不驗, 則安知其不肆發凶疏, 如
濟億
·
震炯
輩之爲耶? 此非臣等臆逆之言也。 觀其語脈之發於文字者, 則其滿心凶險, 斷可知已。 如用
春秋
誅心之法, 則雖施以追削之極律, 猶有餘罪, 是尙可以其骨已霜, 而置之末減之科哉? 夫
夏望
之惡, 固非
錫雨
之所能掩, 而然其欲掩之心, 則未應無之矣。 是宜秘厥文字, 惟恐人知之不暇, 而今乃無難登梓, 塗人耳目, 使之掀露而無餘者, 何哉? 始以放恣無忌憚之心, 侮弄一世, 故作嘗試之計, 及夫公議大發, 奸狀莫掩, 則必左右粧撰, 謂以刪去, 以示乞憐之態。 噫, 其用心設計, 誠亦巧且㦧矣。 且渠則固已爲刪去, 而臣等則以爲若無朝家處分, 則彼所謂有遺集藏于家者, 固自如此也。 至於流布而行于世者, 亦難保其一一盡刪矣。 何可聽以爲然, 而置之不問乎? 大抵
錫雨
之奸慝情狀, 實紹述乎
夏望
, 而眞所謂世濟其惡者也。 蓋自我
孝廟
以來, 朝家之禮待先正, 自成家法。 逮至我
正宗大王
, 尊尙表章, 靡不用極, 特令藝館諸臣, 刊其全集, 至用
朱子
書爲例, 繼而有
兩賢傳心錄
編輯之擧, 凡此皆
錫雨
之耳目所覩記, 而乃敢以此箇文字, 傳布於世者, 蓋其平日不服底意, 常着在肚裏, 到今現出本色而莫之掩矣。 此與壬寅凶黨之以丙申處分, 爲非出先王本意者, 同一心印也。 以此言之, 則
錫雨
亦一斯文亂賊, 而爲列聖朝罪人也。 是豈可以歸之於一時不審之失, 而但止於罷職而已哉? 律以常憲, 斷不如是, 此臣等所以不能無憾於聖批之下, 而又申呼籲者也。 伏乞聖明, 廓揮乾斷, 夬伸王章,
夏望
追施侮賢犯義之律, 奪其誥命, 所謂文集, 一一搜括, 聚于
太學之庭
而火之, 竝與板本而毁之, 永絶凶悖之蹟。
錫雨
施以屛裔之典, 不齒衿紳之列, 使邪說不敢肆行, 凶孽有所懲畏, 則斯文幸甚, 世道幸甚。 臣無任云云。 答曰, 省疏具悉。 彼其之文, 屋下私談, 刊不刊何有於大老? 況刊而卽刪, 此所謂道極厥辜也。 日前處分, 訂乃祖而罪其孫, 又何足如是聒聒乎? 爾等退修學業。
○ 館學儒生進士
申在協
·
兪致喜
·
申泰容
·
洪廷燮
·
金炳義
·
李師在
·...
○ 甲寅十一月二十一日午時, 上御
熙政堂
。 晝講入侍時, 知事
尹定鉉
, 特進官
任百秀
, 參贊官
李承益
, 侍讀官
朴孝正
, 檢討官
趙憲燮
, 記事官
嚴敦永
, 記注官
金鼎獻
, 記事官
李承遊
, 各持
書傳
第三卷, 以次進伏, 武臣
權光魯
進伏楹外訖。 上曰, 史官分左右。 上誦前受音一遍訖。 上開卷,
孝正
讀自
黑水
·
西河
, 止入于南海, 仍奏釋義, 上讀新受音十遍訖。 上曰, 文義以次陳之。
孝正
曰, 聖人之治國也, 不過曰順其道而已。 節宣六氣, 順天之時, 播厥百穀, 順地之理, 任賢使能, 順治之道, 輕繇薄賦, 順民之心。 故上而天意克順, 下而人情歸順, 乖沴不作, 和氣自至, 以至風雨順鳥獸若矣。
禹
之治洪之法, 亦猶是焉。
冀州
帝之所都, 受命之始, 固不足論, 若夫疏決之道, 則先從
兗
始,
兗
下流也。 水性就下, 故順其性而先之後於
雍
。
雍
處高也。 水勢最峻, 故順其序而後之。 導山則先於
岍
自西輀, 山川之勢也。
岍
處於西, 故順其山川自然之勢而先之。 次至
嶓冢
, 次至
岷山
, 亦皆順其河源, 循其地脈而然在也。 由是觀之, 辨土色性者, 順其樹藝之理者也, 定制田賦者, 順其征稅之道者也, 此皆以
洪範
九疇之理, 順天命而治之也。
孟子
曰
禹
之治水也, 行其所無事者, 卽順之謂也。 語曰順德者昌, 順者人君之所加勉處也。 順彼長道, 則王政平蕩, 順受人言, 則嘉謨日重, 國不治而自治矣。 伏願深加體念焉。
憲燮
曰, 夫土之貢壤者, 以其正色得其常情。 故
雍州
之田爲上上, 而以
豫州
之墳壚,
楊州
之塗泥, 不可竝論也。 此時治水功成, 庶土交正, 皆復其常。 始辨其土之所宜, 可以眞地理而定賦貢。 故
九州
之土, 皆言其色與性者此也。 蓋土有肥瘠高下之殊, 各因其色性, 而以定其等第, 任土事制田賦, 自可得其正矣。
周官
大司徒, 辨十有二壤之物, 以敎稼穡樹藝, 以土均之法, 辨五物九等。 凡爲人主者, 其於因地制貢之際, 固不可不以辨土爲先務矣。 每於此等旨義, 深加澄省焉。
缺
上曰, 導
岍
及
岐
, 記
禹
之所行處而言之乎?
孝正
曰, 聖敎切當。 夫導山云者, 雖云導山, 其實導水也。 大抵水之源出於山, 故曰導山也。 上曰, 會于
渭
·
汭
之下, 有織皮一章, 是何故耶?
孝正
曰, 註云當在球林琅玕之下, 而在此者, 必是錯簡也, 此語似然矣。 上曰, 三苗以苗爲姓, 而註云多爲猫姓, 抑或有異種乎?
孝正
曰, 部落一也, 似是三苖遺種也。 上曰,
荆
·
岐
旣旅之旅, 是何祭耶?
孝正
曰, 旅是告功之祭, 而此時水功旣畢, 故特揭於此也。 上掩卷, 命史官就座, 又命退, 諸臣以次退出。
○ 甲寅十一月二十一日午時, 上御
熙政堂
。 晝講入侍時, 知事
尹定鉉
, 特進官
任百秀
, 參贊官
李承益
, 侍讀官
朴孝正
, 檢討官
趙憲燮
, 記事官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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